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773,640.82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电线电缆是用来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或缺的一大类电工产品,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具有用途广泛、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等特点。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建筑工程、海洋工程、通信、石油、化工、汽车、船舶及航空航天等各个领域。
电线电缆行业上游主要为铜、铝、光纤、绝缘塑料、橡胶等原材料生产行业,原材料占电线%以上,其中铜和铝更是占到电线%以上,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行业毛利率的影响较为明显。铜和铝属于大宗商品,供应充足,但价格波动较大,资金实力较强的企业可以通过对铜、铝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线缆下游主要是电力、通信、军工、民用航空、新能源发电及机械自动化装备等行业。电线电缆主要产品分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和光缆、裸电线、绕组线五个大类。在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细分领域的市场结构中,电力电缆作为电力系统主干线路和配网线路中用于传输和分配电能的关键产品,其应用功能基础、范围广泛,产品收入规模占比较大。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2020 年我国电力电缆约占总电线%。电线电缆行业与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国家关于电网建设和改造、信息网络建设、军费开支、民用航空工业发展、新能源电力装机、工业自动化进程的变化直接决定了本行业未来的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
在我国,电线电缆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型行业之一,是各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随着国内经济的稳步增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带动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快速发展,尤其是智能输配电网建设与特高压网架建设投资不断加大,使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近些年发展十分迅速,现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电线电缆制造国,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第二大配套产业。截至2021年底,我国线缆制造企业总数上万家,规模以上(年收入 2,000万元以上)企业 4,417 家(国家统计局)。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自 2018 年以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呈现平稳上升态势,2019 年突破万亿元,2022 年达 1.17 万亿元,预计 2023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1.20 万亿元。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较为成熟,总量增速较为平稳,但市场竞争格局和内部需求结构在近年来正发生着快速调整。2017-2022 年间,线缆行业头部代表企业销售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经查阅各上市公司历年年报,合计市场占用率从 2017 年的 7.39%上升至 2022 年的 15.44%。但美国前十名线缆制造商占据了市场份额的 70%、法国前五名线%以上。对比海外市场与国内现有发展格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市场份额预计持续向头部企业靠拢。
总体而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巨大,行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但相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产品同质化严重,多以中低端常规线缆产品为主,且选用技术趋同,行业内企业竞争激烈,集中度偏低但上升趋势明显。近年来,行业内头部企业依托自主创新与技术进步,在部分领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经跃居世界前列。根据亚太线缆产业协会和线年全球线强》榜单,其中中国企业上榜达10家。随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入,电线电缆企业之间洗牌整合步伐加快,未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头部企业的先发优势和规模效应将愈发明显,我国电线电缆优化产业结构的空间仍然巨大。
近年来,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持续快速发展,引领全球能源转型。在技术创新规模化推广应用等联合作用下,光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持续降低,新能源电价补贴逐步实现平稳退坡,部分地区已经具备了平价上网的条件。2023年,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发展,二氧化碳排放力争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风电和光伏行业正迎来发展的新纪元。
海上风电已经在多国的零碳路径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能源危机和俄乌冲突让各国政府更加认识到能源安全的重要性。《2022全球海上风电报告》预计2022-2030年间全球将新增260GW的海上风电容量,到这个十年末(2030年)全球累计海上风电并网容量将达到316GW。到2031年的累计装机容量将突破370GW。预计2030年全球累计漂浮式海上风电装机将达到18.9GW,其中11GW将分布在欧洲,5.5GW在亚洲,其余部分在北美。根据英国、荷兰、德国等国家发布的2030年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统计,目前欧洲地区海上风电的规划项目总容量已超过107GW。
受我国沿海气候影响,我国中大型海风项目的建设周期需2-3年,个别小型项目可在1-2年内完成。由于2021年是国补的最后一年,2019年的海风招标体量庞大,达15.6GW,同比增长225%。海风招标加速重启,规模创新高。进入2022年,随着地方补贴的出台,以及风机大型化加速,带动海风项目收益率提升,需求趋势向好;招标规模创历史新高,装机需求明确。根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我国海上风电招标规模达25GW(含框架竞标),为历史新高且同比大幅增长。截至2022年,我国沿海省市已发布“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整体规划新增装机规模有望突破55GW,2021-2022年我国海风新增装机约21GW,对应2023-25年装机规模约34GW。考虑到部分地区相关海风项目已实现平价上网,海风降本超预期,再结合广东、山东、浙江等地区已出台地补政策支持海风建设,预计海风需求以及新增装机或超过沿海地区规划规模,2023-2025年我国海风新增装机规模有望超40GW,2023年在行业充沛的招标量下,新增装机规模有望达10GW,同比实现翻倍增长,中长期发展空间广阔。
海缆是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缆对耐腐蚀、抗拉耐压、阻水防水等性能要求更高。与陆缆相比,海缆铺设于海底,水下情况复杂,需要承受较大水压,因此必须具有良好的阻水和机械性能,防止水分渗透导致海缆发生故障,也需要具备良好的机械性能为,此外海缆还需具有防腐蚀、防海洋生物的能力,保障寿命。目前,海缆占据海上风电总投资规模10%-12%。未来海底电缆价值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随着风电场规模的扩大,海底电缆价值占比呈上升趋势。一方面,规模增大使得远端风电机组与海上升压站的距离增加,场内海缆投资上升;另一方面,规模扩大使得送出海缆所能承受的容量达到极限,需视规模增加送出海缆的回数,增加了送出海缆的投资。预计全国海缆系统市场空间持续增长,至2025年可达385亿元。
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电力方式,将在实现碳中和的各类领域和场景中扮演关键角色。随着光伏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和度电成本的下降,过去十年全球范围内的光伏度电成本降幅超过90%,与风电、天然气、煤电及核电相比,降幅最大,光伏发电全球最低中标电价已达到1.04美分/KWh,装机规模达到GW级的国家数量已由2010年的3个大幅增长至16个,预计未来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目前光伏发电已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电力能源。
根据是否与公共电网相连,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分为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离网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其中,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根据建设规模及方式的不同,可进一步分为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系统是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一般接入低于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网,所发电以就地消纳为主,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性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主要用于户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具有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政策支持力度大等特点。
近年来,以“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为主要特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双碳”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整县开发试点”工作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将快速发展。目前光伏发展由补贴驱动向“需求驱动”挺进,进入平价阶段,逐步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发展,行业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市场化电价环境将助力以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为代表的分布式光伏发展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
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较快,2015年的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仅606万千瓦,目前已突破1亿千瓦,从结构来看,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占总光伏装机的比例从2015年的14%提升至35%以上。预计未来我国分布式占比有望加速提升。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户用光伏建设运行指南(2022年版)》《关于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前景巨大。
军工特种线缆行业的发展与我国的国防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通常,国防支出中装备费约占1/3,装备费主要用于武器装备的研发、试验、采购、维修、运输及存储等。军用线缆及组件作为配套电子材料及元器件,由于应用领域特殊需要较高的生产制造水平。早期,我国军用线缆,特别是航空航天用线缆、高端武器装备的高性能传输线缆等大量依赖于进口。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整体科技水平的提升,在国防科技工业投入加大,装备自主化率、国产化率大幅提升,以及民营企业的积极参与下,军工特种线缆的国产化率逐步提高,军工特种线缆行业获得快速发展。
军用特种线缆及组件占军工整体装备价值比例低,但随着我们国防支出持续增加以及军工特种线缆及组件国产率提升,预计2027年市场需求规模将超百亿元,市场需求规模逐年提升。我国国防支出从10,432.37亿元增加14,751.9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17%,国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为稳定,维持在1.5%左右,在国防支出持续增加及国产率提升的现状先,我国军工特种线缆市场规模逐年提升。
以航空航天线缆为例,作为性能最优越、安全性最高的线缆产品之一,要求线缆保证高度可靠性、重量轻、耐温高和耐磨性好等特点,此外还应能够耐燃料油、润滑油和其他化学溶剂等,对材料以及制造要求极高。我国军用飞机保有量与美国存在较大差距,“十四五”期间将加速列装。同时,以四代机为主的结构性升级换装也将为军用航空航天线缆带来巨大的市场增量空间。除了军用飞机外,民用飞机对航空航天线缆也有巨大需求。根据中国商飞发布的《2020-2039年民用飞机市场预测年报》,中国航空市场将接收50座以上客机8,725架,市场前景广阔。
2023年,公司紧紧围绕正向激励,坚持市场导向,深化8+8营销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营销人员开拓市场的积极性、主动性,销售合同规模稳步提升。22023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98,337,481.9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24,476.23元,同比减少52.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562,858.34元,同比增长62.13%。企业运行总体趋好。
其中,电力市场,股份母公司中标金额、排产金额、回笼金额均实现增长,电力三产新开拓广东、广西、福建等区域;发电系统实现全部入围,且在2023年下半年省局统招中中标15家,北京、重庆、宁夏3家电网取得突破。新能源市场,与风电行业头部企业展开技术交流,与金风、远景、明阳及上海电气建立了合作关系。海洋新能源发电系统用海缆打破少数厂家对行业的不合理控制,将业务延伸到海上光伏发电用海缆。核电市场,成为“国和一号”产业链联盟唯一电缆企业会员单位,在1E级电缆、棒控棒位电缆销售取得业绩突破,并实现了特种电缆和连接器电缆组件领域的首份订单,棒控棒位电缆组件、3类电缆、海阳核电非1E级电缆也实现中标。军工市场,FM系列产品顺利进入新机型产品目录,首次中选航空工业直升机所某型无人直升机全机线束项目,并成为首个线束线缆产品应用于中国商飞ARJ21、C919和CR929三个型号的供应商。国际市场方面,首次实现铜杆、铝绞线、钢芯铝绞线制品出口,,全年实现国际贸易出口超过1亿美元。
本年度,公司集智聚力打响“稳底盘”攻坚战,深刻把握“三新一高”要求,聚焦航空工业党组全面推进“五大现代化”、协调推进“九项重点任务”目标,深入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各项经营指标稳中向好,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中彰显国企的“生力军”作用。公司连续14年入围财富中国500强,连续10年入选中国电线电缆产业具有竞争力企业“十强”,并荣获中国机械500强、中国能源企业(集团)500强、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建筑电气品牌竞争力10强、2023年江苏百强企业等荣誉,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提升,稳居行业第一阵营。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紧紧围绕机载系统决策部署,强化责任目标落实,深化开展“四大硬仗”,推进企业创新转型,强化风险管控,提升企业治理能力,企业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局面。2023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98,337,481.9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24,476.23元,同比减少52.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562,858.34元,同比增长62.13%。企业运行总体趋好。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3月14日上午10:3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马永胜先生、张航先生、卢之翔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生长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3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会议以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773,640.82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别的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编制和审核程序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2024年度的经营目标,结合往年的相关交易情况,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提出预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工资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年薪酬挂钩,实际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由工资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年度奖金组成,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独立董事实行年度薪酬,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薪酬为1万元(税前)。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根据2024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总额不超过3,03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用途,保证现有生产经营工作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公司拟对3家全资子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2,87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9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95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和授权的事项,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本年度内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利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补选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益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王益民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补选王益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4年3月14日下午15:30,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773,640.82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别的形式的分配。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773,640.82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773,640.82元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773,640.82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30,209,149.95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每年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向母公司进行分红,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133,053,373.51元,虽然本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但数值已较去年明显缩小。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年度子公司根据账面可分配利润向母公司进行一定比例了分红,但仍然存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给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3家全资子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本公司预计对3家全资子公司以及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2,870.00万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55,685.80万元。
公司为帮助子公司获得资金支持,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3家全资子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事项如下:
1.担保授权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2,87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9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950.00万元。担保内容有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
3.本次担保授权下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和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4.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特种线缆、电器材料、高温氟硅塑料、电子电器配件、温度控制器、多媒体数字接口产品、航空线束、军工线缆、电力电缆、新能源线缆、连接器、充电桩、充电枪、充电插座、线缆连接器、汽车电子配件、电子产品、电线电缆用导体、铜制品、铝制品(不含冶炼);电线束加工;固态废料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普通货运(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安装电缆和电缆系统产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从事本公司自产产品以及同种类型的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并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铜制品、铝制品(不含冶炼)制造、销售;废物综合处置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航宝胜(四川)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四川公司”)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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