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长期资金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长期资金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这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获得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3、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85,381,390股,最终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本次发行方案于2018年8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根据《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972.75万元。假设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与2017年度分别逐年增长0%、20%和30%。由于非经常性损益无法预测,假设预测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一致。该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2018年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2018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来投资决策。
6、未考虑这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测算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来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来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从上述测算能够准确的看出,这次发行短期内会使公司的每股盈利和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长。随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相关收入、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因此,在这次发行完成后,建设期间股东回报其实是通过现存业务实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准不能够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盈利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其中,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飞”)的方式实施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航空工业是我国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之一,被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规划》、《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和《中国制造2025》等多个重要的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是带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领域。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要发展以发展航空航天装备为重点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航空装备产业确定为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七个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明确产业升级方向和转型重点,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航空装备科技创新水平,努力在重大关键技术装备上实现核心技术和系统继承能力的突破。
在上述发展规划推动下,国家将对行业企业在资金投入、税收激励、政府补贴、金融支持、国际合作、人才建设等方面获得更多的配套支持政策。
2、“军用零部件为主,民用零部件为辅”的生产方式,推进军民融合式航空工业的发展
2014年,习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同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5月,针对民参军,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2015年3月,习主席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明确提出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国防大学国防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报告2014》显示,我国的军民融合度在30%左右,这标志着我国的军民融合正处于由发展初期向中期迈进的阶段,正处于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推进的阶段。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不仅服务于成飞集团等民用航空公司,还参与多家军用飞机制造单位军品零件、模具的生产供应。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的战略规划重点为增大军机零部件的生产,深度参与预研型号的研制,是对构建军民融合式航空工业发展体系战略的具体践行。
航空零部件制造是整个航空制造产业链最核心的部分,包括锻铸轧拉、纺喷粘贴,车铣刨磨、弯剪切冲,以及渗淬涂喷、无损探伤、疲劳实验等。没有零部件制造产业的提升,航空产品的发展就是空中楼阁,无根之木。作为航空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航空零部件制造业,是国家竞争力的体现,不仅支撑着主机的发展,也有其自身发展的空间和需要。
目前,我国航空零部件制造业仍然依附于各个主机企业,在工业名录乃至税务编号时还没有把零部件制造单元看成一个独立的产业,而这一现状并不符合国际发展趋势。我国航空零部件制造基础不强、资源分散、规模不大、国际竞争力不强,严重制约了我国航空装备业的快速发展和建设民机制造业强国的战略实施。
从长远看,我国航空制造业在重视航空器整体设计与规划的同时,势必会从整体上对各生产企业进行安排和布局,加大力度发展航空零部件制造,加强各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努力推出特色的系统化集成化产品,重视设计与配套工作,打造特色零部件产业集群,提升我国航空装备制造的整体水平。
4、提高航空产品零部件智能化、数字化制造水平,满足我国国防装备与经济发展的需求
航空产品零部件集制造业的设计、工艺、材料、加工、质量控制等领域的高、精、尖技术为一体,具有承受载荷大、结构形状复杂、数量种类多、制造精度高、质量要求严、加工难度大等特点。其中的重要零部件制造是集新材料切削技术、适应新型结构零件的新工艺、刀具制造技术、多轴数控编程及优化处理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切削变形控制技术、型面精确检测技术和无损探伤等前沿技术于一体的多种技术的交叉。因此,改变制造模式,引进新的管理模式、新的技术及工艺、与信息化深入结合,提高航空航天产品零部件智能化、数字化制造水平,满足我国国防装备与经济发展的需求已成为航空航天制造企业的当务之急。
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新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让传统的生产及商业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制造业推广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新一轮工业革命的核心技术,是制造业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制高点、突破口和主攻方向。
本项目利用具有环境感知能力的各类终端,结合计算模式、移动通信等科技手段,实现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监测、制造供应链跟踪、产品全生命周期监测全自动化,可以大幅提高制造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和资源消耗。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扩张时期,整体来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的发展,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等经营性占用项目增多,从而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公司以自有资金补充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的能力有限。目前公司主要通过留存收益、负债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通过利用此次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
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偿债能力得到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未来公司的银行贷款金额,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将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航空零部件制造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零部件高端制造的智能化水平与生产效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科研实力和产品技术含量进一步提升,使公司在电线电缆行业和航空零部件制造业协同发展,进而使上市公司盈利规模和盈利能力实现显著提升。
五、公司从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一)公司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航空零部件领域,成都航飞管理团队专业稳定,人员研发能力较强,其创造性使用新型工艺方法解决了诸多航空零部件加工难题,数控加工及配套服务能力优势明显,在行业内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航空零部件领域,成都航飞是从事航空零部件生产的专业厂家,在数控加工、钣金成型、铝合金焊接、电子设备机加件、机壳面板机加件、舱体焊接等方面技术突出。公司曾为多家军用飞机制造厂、研究所生产钛合金、铝合金框、梁、肋、接头等数控加工件、钣金成型模具、复合材料成型模具,是多家军用飞机制造单位的军品零件、模具的合格供应商。目前,成都航飞申请的“一种三轴机床加工倒扣类工件的加工方法”及“一种切削液配比装置及使用方法”已进入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阶段。成都航飞在航空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储备可以保障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航空工业是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号称现代工业“皇冠上的明珠”,是国防空中力量和航空交通运输的物质基础。大力发展航空工业,是满足国防战略需要和民航运输需求的根本保证,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随着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投产实施,未来成都航飞将拥有具备世界先进水平的航空零部件生产的智能化生产线,一方面可以大幅提高公司现有军用航空零部件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规模,继续扩大公司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项目的投产也使公司具备了涉足国产民用航空零部件市场的能力。
军用航空器市场及需求方面,随着2015年“战略空军”定位首获官方确认,标志着我国空军发展即将进入崭新阶段,未来我国空军的发展将得到更多国防军费支持。从军用航空器研制格局来看,我国自主研制的军用航空器的机型谱系分布较广,包括战斗机、轰炸机、攻击机和战斗轰炸机在内的作战机及运输机、教练机、加油机、预警机、无人机等各领域均有涉足,研制格局相对完整。当前我国军用飞机正处于更新换代的关键时期,未来20年现有绝大部分老旧机型将退役,歼-10、歼-11、歼-15、运20 等将成为空中装备主力,歼-20、歼-31也将有一定规模列装,运输机、轰炸机、预警机及无人机等军机也将有较大幅度的数量增长及更新换代需要。海通证券研究所关于中航飞机的研究报告中预测,未来20年,中国包括战斗机和运输机等在内的军用飞机采购需求在约2,900架,军用航空器市场规模将达到2,290亿美元。
民用飞机的市场需求方面,根据波音公司2017年9月6日发布的针对中国市场的最新《当前市场展望》报告预测,未来20年中国将需要7240架新飞机,总价值达1.1万亿美元。随着我国通用航空低空空域的全面开放,我国民用飞机的市场需求将实现爆发性增长。
经过多年潜心经营,成都航飞已与行业内主要主机厂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得到客户一致认可。成都航飞客户覆盖贵飞、成飞等主机厂,在飞机零部件精密加工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公司曾多次获得客户“优秀供应商”的荣誉。稳定的客户关系,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能够有效保障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
六、公司关于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按照承诺的用途和金额,积极稳妥地推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基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背景及公司发展态势做出的战略举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这些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自身生产制造技术优势,加速高端航空零部件市场的整体布局,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塑造公司品牌形象,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自身战略目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存货、销售、回款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的日常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从而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业绩。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和马红菊女士(以下简称“本人”)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承诺如下: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马红菊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曲洪普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夏敏仁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治中先生。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作为高压输电线的生产商,主要生产钢芯铝绞线系列、铝包钢导线系列、铝合金导线系列产品、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及架空绝缘导线等电缆产品,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的电工用铝锭(A00铝)和阴极铜作为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A00铝和阴极铜的期货交易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2018年-2020年度,预计公司每年保证金余额投入均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电工用铝锭(A00铝)和阴极铜是商品期货市场主要的交易品种。近年来,由于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电工用铝锭(A00铝)和阴极铜的价格波动较大。由于铜、铝等原材料价格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如果单一在传统现货市场实施采购,其价格波动风险将无法控制,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风险,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也将受到极大挑战。
为规避这两种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有必要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特征和规则,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提前锁定公司产品和原材料的相对有利价格,积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架空输电线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国内架空输电线路行业中具有独特优势,对铜、铝等有色金属信息有较深理解。同时,公司自2008年即开展了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与多家期货公司均建立有良好的沟通联系,能够及时获知期货市场中铜、铝等有色金属的第一手信息。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具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部门均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运作,能够最大限度防范风险。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避免价格波动给公司造成的经营风险,并非专门从事金融、期货行为,公司已成立套期保值小组,但尚未聘请专业人员从事此业务。为弥补此劣势,公司需要在专业人才和工作环境方面做进一步改进。
公司套期保值运作除受到公司内部环境的影响之外,还要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政策、法律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前外部环境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机会主要有:
随着国家对经济环境的管制逐渐放开,政府干预市场的情形愈加减少,宽松的市场环境能够促进和保证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正常开展。
当前,国内外的期货交易市场都有严格、规范的交易规则,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业内部投机行为大为减少,行业的发展处于规范有序发展的良性环境,保证了交易双方可以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期货交易,从而保证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得以顺利进行。
市场上有较多提供套期保值方案和专业服务的机构,与其大量开展合作和沟通,可及时获取更多资讯,科学确定公司套期保值策略,这样就避免了公司没有专业的套期保值业务工作人员的弊端,同时也提升了公司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我国的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随着我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们不仅在享受国际化带来广阔市场的同时,还要面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不稳定而引起的国内期货市场的剧烈波动。
我国的电线电缆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随着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同行业企业间的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这也成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面临的另一个巨大压力。
由于期货交易是一种保证金交易,因此,只用较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控制大批货物,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后,即可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原理,快速锁定合同利润率,签订更多的现货合同,提高公司营业收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铜、铝有色金属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价格对冲原理,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而给公司造成的利润起伏,保证公司利润水平,从而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由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使公司获得较稳定的经营回报,金融机构就乐意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公司也可据此扩大生产经营,取得更高的利润回报。
经对所处行业、经营状况以及国内外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中的交易情况分析,公司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则,合理、有效地在有权部门批准范围内开展电工用铝锭(A00铝)和阴极铜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1、公司进行期货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铜、铝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2018年-2020年度,预计公司每年保证金余额投入均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所运用资金单项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的,且12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可由总经理审查决定。所运用资金单项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且12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5%的,由董事会审查决定。超过上述限额的,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将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业务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制度》,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铝、铜的保值运作。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由于公司外贸业务不断增加,本公司外币结算业务非常频繁,境外销售多以美元结算,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本公司主要结算货币美元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本公司拟开展以锁定成本为目的的远期外汇锁定业务。开展的外汇远期锁定业务主要针对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债务,利用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锁定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以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波动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锁定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锁定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或其他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锁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外贸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为主要标的货币,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交易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锁定业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2018年拟开展的远期外汇锁定总额不超过2,500万美元,2019年拟开展的远期外汇锁定总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2020年拟开展的远期外汇锁定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公司主要使用本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根据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公司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锁定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随着经济的不断全球化发展,国际间的进出口贸易与日俱增。中国经济的不断对外开放以及政策的调整,中国企业进出口的外汇业务不断增多,因此企业也将面临巨大的外汇风险。
由于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的风险意识比较淡薄,使得远期外汇锁定业务自推出以来,并没有得到企业的重视及充分的运用,有的企业甚至对这项业务还不够了解,从而增加了企业不必要的财务成本,使企业蒙受损失。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给对外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认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加强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成为对外企业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
外汇远期交易最为直接的经济功能,就是为外币资产或者负债的持有者(包括进出口商的外汇需求、国际资本流动等等)提供了套期保值的工具。在浮动汇率制下,当计价货币的汇率发生变动时,如果市场主体拥有外汇的资产或者负债,就必然要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此时,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买入或者卖出与自己持有的外汇负债,或者资产相应的远期外汇,从而规避汇率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远期交易对于其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以及短期融资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外,远期外汇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大的盈利空间,商业银行在充分运用远期交易获取交易利润、管理风险的同时,还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
远期外汇市场的发展,能够丰富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干预的手段,改变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被动入市干预人民币汇率的困难处境。人民币远期市场的发展,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货币政策在外汇市场上的传导机制,从而使得中央银行可以运用多种干预工具的搭配来影响人民币汇率的走势,达到货币政策的目标。
中央银行对于远期汇率的干预能够同时影响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的走势,增大中央银行对于市场的影响能力和调控效率。
在存在远期交易时,中央银行可以运用调期交易进行调控。所谓调期交易,就是同时进行的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的组合,调期率实质上就是利率。中央银行运用调期方式干预外汇市场,能够同时影响到外汇市场与国内的货币市场,为中央银行协调本外币政策提供了更大的回旋余地。中央银行可以采用不同的调期率(利率)来引导银行的资产选择和调整行为,从而影响市场汇率;中央银行也可以采用与市场利率相同的调期率,这样就能够在不影响汇率的情况下改变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实现中央银行特定的政策目标。因此,调期方式为中央银行协调本外币政策提供了新的政策工具。
在外汇市场的运行中,当出口商向银行售出外汇以套期保值时,银行和出口商制定一个交易合约,根据该合约,出口商承诺在未来某一日期向银行支付外汇,以便获得提前约定的一定规模的本币。出口商获得的本币的规模取决于银行进行套期保值的净成本。银行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借入外汇,其数量与出口商将收回的外汇相等,期限相等。随后,银行在当地外汇市场将借入的外汇卖出,获得本币。银行将通过出售外汇而产生的收益存入当地货币市场。现在银行的外币帐户是均衡的,因为从出口商那里的应收款和对于外国货币市场的负债相等。同时,银行的国内货币帐户也是均衡的,因为银行对于出口商的本币负债与其在国内货币市场上的同一期限的存款相匹配。银行在到期日,从出口商那里收回的外汇用来偿还在外国货币市场上借入的外汇;对于出口商的本币负债将由银行在国内货币市场上的存款所支付。银行能够向出口商支付的本币的数量显然取决于银行套期保值的净成本。银行需要向其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所借外汇支付利息,与此同时,银行还可以从其在本币货币市场上的存款那里获得利息。
因此,进出口商本可以通过其在货币市场上的运作对其面临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出口商本可以借入与其应收款数量相等的外汇,将其在兑换为本币后存入当地的货币市场。到期时,出口商将其收回的外汇用于支付外汇借款。在效率较高的市场上,出口商由借入外汇到存入本币所经历的净成本,对于有效的远期汇率的形成,基本上应和银行提出的价格相等。
随着我国国内市场的渐渐饱和,企业开始对国外市场扩展来增加企业的利润,于是进出口贸易的数量在不断上升。商品贸易往来中,汇率变动是经常性的,时间越长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大,而进出口商从签订买卖合同到交货、付款又往往需要相当长时间,因此,有可能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损失越大。进出口企业可以通过远期外汇合同,事先将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上的外汇成本或收益固定下来,有效避免或减少外汇风险造成的损失。
由于公司外贸业务不断做大做强,本公司外币结算业务非常频繁,境外销售多以美元结算,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本公司主要结算货币美元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本公司拟开展以锁定成本为目的的远期外汇锁定业务。开展的外汇远期锁定业务主要针对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债务,利用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锁定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以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波动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均有明确规定。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将外汇远期合约外币金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因此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锁定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远期外汇锁定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外贸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1、公司外贸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由于公司外贸业务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频繁。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结算货币美元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锁定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需进行以锁定成本为目的的远期外汇锁定业务。公司已建立相关内控制度,设立专职科室,配备专业人员,并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8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002.84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36,470,31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6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59,525,994.2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7,464,650.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061,344.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4-00002号《验资报告》。
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本年投入金额合计1,858.40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497.6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结余共729.06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729.06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重新修订通过。
公司和保荐人中原证券于2014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偃师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2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铜材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4年6月26日,公司、中原证券、铜材科技及中国工商银行偃师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协议》,由铜材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4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的余额12,006,040.03元转入工商银行偃师支行,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注: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偃师支行0及中国工商银行偃师支行7627已注销。
河南省超高压导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新建研发大楼、升级研发设备及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高设计研发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注1:2016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16年6月7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并披露了《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2016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节约募集资金来源于募投项目节余18,175.60万元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1,243.82万元,合计19,419.42万元。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是:1、募投项目“新型节能特种导线万元(其中包含待支付设备质保金335.76万元)。主要原因:(1)该项目在公司原厂区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设施,在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减少了部分附属工程投资,节约了建设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等;(2)原设备投资系根据2013年项目情况进行预测的,近年来,随着国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提高,国产设备在加工效率、加工精度等方面缩小了与国外设备的差距,公司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用国产设备替代了部分价格昂贵的进口设备,同时,设备采购价格也较原预测设备价格有所降低,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2、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76.61万元(其中包含待支付设备质保金74.98万元)。主要原因:(1)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科技”),因铜材科技所在的洛阳伊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同时铜材科技作为新设企业较难取得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产品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即 CRCC 认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由母公司通达股份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实施主体变更后,铜材科技针对该项目投资的建设工程支出全部作为自有资产金额的投入,公司用自有资金补入募集资金专户。因此,节约了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等。公司通过对现有生产线和生产厂房的优化调整,利用现有厂区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2)原设备投资系根据2013年项目情况进行预测的,近年来,随着国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提高,国产设备在加工效率、加工精度等方面缩小了与国外设备的差距,公司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用国产设备替代了部分价格昂贵的进口设备,同时设备采购价格也较原预测设备价格有所降低,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8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002.84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36,470,31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6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59,525,994.2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7,464,650.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061,344.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4-00002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重新修订通过。
公司和保荐人中原证券于2014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偃师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2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铜材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4年6月26日,公司、中原证券、铜材科技及中国工商银行偃师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协议》,由铜材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4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将铜材科技原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12,006,040.03元转入工商银行偃师支行,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铜材料技2014年2月19日设立的中国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对应项目为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初始存放余额为200,708,200.00元;2014年6月26日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中国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168,848,695.14全部转入该账户;2014年10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铜材科技中国工商银行的募集专户资金12,006,040.03元转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偃师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偃师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在开户银行注销。
该项目完工投入总额为11,122.79万元,较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总概算19,921.78万元节约8,798.99万元,设备及工程投资均比预算减少。主要原因:(1)该项目在公司原厂区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利用的原则,充分的利用现有闲置设施,在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减少了部分附属工程投资,节约了建设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等;(2)原设备投资系根据2013年项目情况进行预测的,近年来,随着国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提高,国产设备在加工效率、加工精度等方面缩小了与国外设备的差距,公司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用国产设备替代了部分价格昂贵的进口设备,同时,设备采购价格也较原预测设备价格有所降低,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该项目完工投入总额为10,694.21万元,较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总概算20,070.82万元节约9,376.61万元,设备及工程投资均比预算减少。主要原因:(1)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科技”),因铜材科技所在的洛阳伊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同时铜材科技作为新设企业较难取得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产品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即 CRCC 认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变更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铜材科技变更为母公司通达股份,并由通达股份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因此,节约了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等。公司通过对现有生产线和生产厂房的优化调整,利用现有厂区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2)原设备投资系根据2013年项目情况进行预测的,近年来,随着国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提高,国产设备在加工效率、加工精度等方面缩小了与国外设备的差距,公司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用国产设备替代了部分价格昂贵的进口设备,同时,设备采购价格也较原预测设备价格有所降低,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差异情况(1)新型节能特种导线生产线项目
因地方政府在本项目用地旁规划新道路,部分障碍物未能得到及时清理,致使项目进驻施工较晚,故项目未达投资进度。
因投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原建设地洛阳伊滨新区配套设施建设放缓,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无法得到根本保障,故经审议,本项目变更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导致项目未达进度。
河南省超高压导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期19个月,主要是依托已设立的河南省超高压导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特高压导线研发实验室、电缆绝缘料研发实验室、特种导线研发实验室和超导电缆研发实验室等4个实验室及配套设备设施,承诺完成日期为2015年6月。由于项目建设所在地城市道路规划,部分障碍物未能及时清理,致使项目进驻施工较晚。同时,施工受冬季天气影响,项目完工进度较原计划延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专审字【2014】第4-00123号审核,截止2014年2月10日,公司用自筹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07.23万元,其中新型节能特种导线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万元,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投入441.47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1,207.23万元。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自2014年3月5日起到2015年3月5日止。
上述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保荐代表人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依规定发表意见。
2015年3月5日,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在此期间,公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实现收益746.80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497.6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结余18,175.6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41.12%;加上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历年实现的理财收益和存放利息收入(减金融手续费支出) 1,243.82万元,合计19,419.42万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的前次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中19,419.42万元转入一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未对募集资金项目设置独立账套进行核算,根据募集资金项目产品的投产量占全部产品投产量的比重确定募集资金项目产品的收入和成本,扣除以全部产品的收入为权重进行分摊计算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期间费用,再扣除所得税影响,由此得出募集资金项目实现的收益与募集资金项目单独核算的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注: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科技”),因铜材科技所在的洛阳伊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同时铜材科技作为新设企业较难取得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产品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即 CRCC 认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2016年6月,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清算时,将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前累积投入资金3,802.57万元确认为自有资产金额的投入,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注: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