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对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化肥、电线电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水泥、建筑防水卷材、燃气灶具等7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现场检查情况。共检查256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为136家,生产条件有一定的问题的企业为120 家。
其中,发现生产条件有一定的问题的电线家,主体问题是:生产场所环境、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未能满足许可证细则及标准规定的要求,部分检验设备没有校准,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全、生产和检验设备缺少维护、许可证产品未标注许可证编号、产品标识不正确。
通报中指出,针对本次检查中生产条件有一定的问题的企业,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有关地区质监部门要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并组织进行整改复查,逐一落实这一些企业的整改工作,提高监督抽查后处理的有效性。对于整改复查仍不合格,拒不改正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依法办理吊销、撤销等相关手续。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企业,要严肃依法处置并通报当地政府,建议当地政府关停无证生产企业。
41)、5.2(33)、6.4(42)条规定:缺少护套料检验记录,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维护欠缺,千分尺、老化箱、夹具、恒温水浴未校准,耐压防护不全,无连锁装置,电桥夹具过小,缺少低倍投影仪、老化箱、恒温水浴的操作规程,技术文件中验证记录不全,未编制过程和出厂检验规程,过程检验无记录。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架空电缆(额定电压1kV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架空电缆)
23)条规定:部分设备与“西北线缆检验测试中心”共用,火花试验机维护欠缺,火花机,耐压试验机2018.3到期。
钢芯铝绞线、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架空电缆、YJV22 0.6/1kV40000.1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许可证+3C
8.7/15kV)不允许有许可证号,标准号错误、规范派工单(YJV22 3
41)条规定:架空电缆生产线未运转,原材料全部堆放在车间无标识,手册维修定、生产线上未见派工单、工艺卡,试验室环境需改善(有漏水现象、未修补),试验室环境布局需改善,过程检验记录未提供。
不符合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细则,实地核查办法:3.3(23)、5.2(32)、3.1(17)条规定:火花试验机未安装、生产车间未见工艺卡、工序无标识、原料、成品、半成品无标识、成品缺出厂合格证,堆放区摆放有ZR-
41)、6.4(42)条规定:委托新强加工,缺原材料、成品标识、阻燃产品(3C)标识不正确,缺工艺卡,缺过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缺热延伸。
6.4(42)条规定:缺原材料、成品标识、阻燃产品(3C)标识不正确,缺工艺卡,缺过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缺热延伸。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23)、6.3(41)、6.4(42)条规定:钢直尺、夹具用直尺、火花机未检定,过程控制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不全,无浸水耐压水池,电阻测试用空调未启用。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绞型连接用软电线)
否不符合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细则,实地核查办法6.3(41)、6.4(42)、5.3(34)条规定: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记录不全,检验文件不全。
)条规定: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记录不全,缺少作业指导书,检验文件内容不全(缺少抽样方式和检测验证的方法及出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记录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