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网讯】昨日(30日),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修订并发布了《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下文称《光伏制造规范》),称将严控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光伏制造规范》从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几大方面对光伏产业明白准确地提出“更严厉的”要求。
《光伏制造规范》指出,严控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对加强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同时,《光伏制造规范》明确,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修订后的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将有利于逐步推动中国光伏产业体系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