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汾河干流灵石县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001),已由灵石县营商环境局以灵营商字〔2024〕3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灵石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改建杆塔 25 基,其中钢杆10 基,水泥杆15基;架空线kV架空线kV架空线.4ky电缆长 0.898km。电缆井54座,穿管直埋敷设路径长2.049km,排管敷设路径长1.351km;改建630kVA箱变1座、200kVA 变台1座、环网柜2座;分支箱7台,智能线台,改建临时高压电缆长 0.3km,直埋敷设 0.24km。
改建杆塔 25 基,其中钢杆10 基,水泥杆15基;架空线kV架空线kV架空线.4ky电缆长 0.898km。电缆井54座,穿管直埋敷设路径长2.049km,排管敷设路径长1.351km;改建630kVA箱变1座、200kVA 变台1座、环网柜2座;分支箱7台,智能线台,改建临时高压电缆长 0.3km,直埋敷设 0.24km。
001汾河干流灵石县段电力线、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
许可范围包含肆级(或以上)承装、承修、承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人未被全国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获取时间:2024-12-02 08:30至2024-12-06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买卖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买卖平台予以拒收。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
本项目能够使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上发布。
9.1 主体库注册:请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完成主体库注册()。完成注册后,信息隔天方可同步。9.2 CA数字证书: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电线 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9.4 各有关投标人请自行选择正真适合电脑,登陆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询—工程建设—晋中市不见面开标驱动程序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安装驱动,提前进行环境检验测试。9.5 技术上的支持电话。